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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混亂的組合,父與子?1-3

  
美味的白酒蛤蜊義大利麵配上英俊帥氣的男人,就一個約會來說,這頓晚餐
應該能評上〸分。但很不幸的,對面的帥哥卻忽然蹦出一句煞風景的話來,
徹底破壞了美好的感覺。
  
「我給妳介紹個男朋友吧?」
  
「我看起來有那麼飢渴嗎?」丁霈回了一抹有些俏皮的笑。「謝謝你,但是
我可不想再添麻煩。」
  
吳啟明微微皺起好看的眉宇。「都還沒開始,妳怎麼能認定就是麻煩?」
  
丁霈仍然淡笑著。「連你這樣敢勇於挑戰的男人都放棄了,我不認為還有什麼
雄性生物能受得了我的瘋狂。」
  
半自嘲的口吻頓時令吳啟明心中揚起一陣不安。
  
『這都是我的錯!』
  
望著丁霈有些蒼白憔悴的鵝蛋臉和眼下的淡淡黑影,他不禁愧疚的想。
  
『要是當初我不跟小霈分手,不讓她受過這麼刻骨銘心的傷痛,或許她現在就
不會是這個樣子!』
  
這世上,有些男人的『自我正義』總是過度氾濫到了可笑境界,始終認為自己
就是導致對方的幸福或不幸的重要推手,但偏偏他又非得做出自以為最正確的
抉擇,於是痛苦分手後,總是對對方深感歉疚。
  
那種心態有些類似『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亡』吧!
  
認真說起來,以二〸一世紀愛情陣亡速度之快,這樣的男人挺可愛的,也算有
良心,說不定能歸為稀有品種,申請列入保育類。
 
但這種執著若是到了某種程度就可能釀成災難,尤其當歉意能持續個好幾年之
久,久到對方早都忘了,他還掛著,甚至想做些什麼來彌補當初。
  
——說是佛心來著,可有時候不得不抱著審視的角度來看,對於這樣的遺憾,
執著的那一方究竟是想彌補對方,還是自己?
  
總之,吳啟明正是丁霈的前男友,而他現在就打著彌補丁霈的主意,在他們
已經分手三年半之後。
  
「班上學生還好嗎?」吳啟明換了個話題。「夜裡還是不要命的在寫小說?」
  
「嗯。」丁霈漫應著。她從小就愛做白日夢,甚至長大之後,幾乎夜夜有夢,
不管是連續的還是片段的,她就是知道那是某個故事情節之一。
  
直到有一年的某一天,她突然發現原來自己也能掰出個完整的故事來,而且還
幸運的受到了出版社的青睞,便瘋狂的愛上了寫作這回事兒。
  
只是,幸運之神忙得很,沒能一直眷顧她。幾年下來,她是陸續出了幾本書
沒錯,但還有更多的草稿給藏在硬碟深處,而且這輩子大概沒啥機會現世,
只能偶爾叫出來,自看自爽一下。
  
所以,丁霈只能給自己定位在三流、不,或許根本算不上流派的言情小說匠,
尤其這半年來幾乎枯竭的靈感讓她益發考慮這種近乎自殘的行為還要不要再
堅持下去?
  
慶幸的是,她還有份穩定的正職工作,要是真得靠寫作維生,憑她這點才華
早給餓死,含恨做了阿飄去。
  
愛幻想不是壞事,瘋寫作更不是罪過,但因為長期瘋狂的結果導致現實生活
受到影響,那可能就不太好了。
  
當丁霈發憤圖強打起小說時,能夠連續熬上個幾天夜,當然白天的班還是照
上的,只是偶爾會遲到、會恍神,頂著一雙熊貓眼,呆呆想著小說情節而忘
記自己還在上班中。幸好老闆娘算是她的小粉絲,好脾氣的高行也總是睜一
眼閉一眼的容忍她。
  
但是,男朋友就沒這麼好打發了。
  
愛情小說寫多了,丁霈哪會不明白感情需要深耕經營的道理,可是她的時間
拿來寫作都不夠了,哪裡還有精神去應付男友?
  
很不巧的,吳啟明和丁霈交往之際,正是她瘋狂投入寫作的巔峰時期。
  
一開始,他還能接受、能以有個作家女友為傲,但漸漸的他開始懷疑丁霈到
底有沒有愛過自己?但有一點無庸置疑,她愛寫作的熱情絕對遠遠超過正牌
情人(是說,和電腦爭風吃醋實在很無力)。
  
不能每天見面也就算了,畢竟彼此都有工作要忙,但他發現一個月約上幾次
會,除了吃飯看電影和發洩情慾之外,到最後兩個人竟然因為沒有共同嗜好
而變得無話可聊。
  
吳啟明喜歡戶外活動,常常爬山和游泳,更多時候是車開著就上山下海的
到處亂跑;但是丁霈容易暈車,所以不喜歡出門,更別提做什麼運動了,
她最愛的是能整天獃在電腦前面作白日夢和打小說。
  
吳啟明從事金融業並且熱愛這份工作,對經濟和政治極有興趣;然而丁霈
完全不喜歡政治話題,老是分不清楚股票和期貨有啥不同,也不想因為要
規劃什麼養老金而去關注投資問題。
  
對於退休前的生涯規劃,她只想扮演好她老師的角色,偶爾批判教育當局
政策的朝三暮四,還有抱怨過度溺愛孩子的白目家長罷了。
  
至於退休後呢,當然是當個全職小說家囉!
  
坦白說,他們兩個就像飛鳥和魚,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裡。
  
回想起來,當初會決定交往,應該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和勇氣,不然就真是
突然的神經搭錯線了吧,吳啟明暗自搖頭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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